广东重庆领导要求创造良好执法环境不得随意调动检察人员处理职责外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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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8:54 检察日报 | |||||||||
本报广州、重庆1月18日电(记者詹高尔 朱香山 沈义 通讯员庄薇) 广东省委领导、重庆市委领导近日分别出席当地检察长会议,对检察工作提出了希望,并要求党委政府努力为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创造良好环境。 为期两天的广东省检察长会议今天在广州召开,广东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华元出席会议并讲话。王华元要求加强和改善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为检察工作创造良好的执法
在1月17日召开的重庆市检察长工作会议上,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明国代表市委就支持检察工作提出了要求。他要求重庆检察机关认清形势,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充分发挥在平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朱明国指出,各级党委要加强和改进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解决检察机关经费紧张的问题,保证检察机关办案、办公、装备和基本建设的基本经费,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创造条件。各级党政领导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司法活动的干扰,不要随意调动检察人员处理法定职责以外的其他事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