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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检讨?这事儿咱早不干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9:12 沈阳今报

  

写检讨?这事儿咱早不干了

  14岁的初二男生小伟已连续数月未上课了,“学校说直到检讨写合格才能重新回校,哪知道就耽误了那么久。”近日,成都吴女士的儿子因为成绩差被学校拒之门外近一个学期。“我起码写了20多篇检讨,交给学校四五次都没有合格。”小伟说。谁知送到学校数次,都因不深刻、未诚实交代事实而被拒绝返校,“这一拖,又是几个月,娃娃以后更跟不上
学习进度了。”(1月18日《天府早报》)

  让学生写检讨,其实与过去让人写悔过书、认罪书、反省书没什么两样,都是对人心灵的蹂躏,精神的虐待,也是对一个人人格的摧残。其心灵受到的创伤,往往难以愈合,而且由于检讨是否“深刻”并无固定标准,甚至完全以某些人的意志为转移,为此小伟“写了20多篇检讨,交给学校四五次都没有合格”也就不足为怪了。

  其实写检讨,是一种反省自己思想的行为,而被责令写检讨,在一定意义上是在惩罚过错人主观上的过错,也就是令一个人进行思想上的反思,甚至可以说是对一个人的思想进行处罚的一种方式,它的可怕之处是当中检讨的过程,而不是结果,就是要像上刑一样,不断地折磨人,让人通过心灵的痛苦来达到所谓治病救人。但思想是不会直接对社会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思想也是不获罪的,因此,即使像小伟这样的孩子有“过错”,也只能对其过错行为进行处罚,而不应令其承担主观上的过错,反复写检讨,且不通过不让其上学。

  “检讨书”这种文体,尽管无法考核其中有多少真话,有多少假话,有多少违心的话,但这些“自我检查”无一例外都表露了人们的羞愧、屈辱、无奈、惊惧。由此不难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在对人的所有惩戒的方式中,采用责令人们写“检讨书”的方式是极其有害的,因此应予摒弃。但遗憾的是,被责令写检讨这种所谓的惩戒方式,现在仍被一些单位和部门所采用。

  尽管没有法律规定写“检讨书”是惩罚人的手段,但写检讨往往都带有强迫性。因为,被责令检讨的人一般都处于弱者地位,不写就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尽管你想不通,也不能不按照要求用书面形式承认你的所谓错误。这无异于一种刑讯,却又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因此也就无法寻求事后救济。

  由于写检讨,是一种被动检讨,也就没有实质意义。因为被责令检讨者,往往都是出于无奈,为了过关,只好先“交代动机”,然后将自己贬得一文不值,最后仿佛自己也不齿于自己的“思想的肮脏”,并与责令者一起将本体“打倒”,以获新生。但过错者是否真正意识到自己的过错,却根本无人得知。结果是被责令写的检讨往往只能是形式上的走过场,根本不能起到惩戒作用。(李坚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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