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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收就收?盯着谁口袋呢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9:12 沈阳今报

  

想收就收?盯着谁口袋呢你

  1月17日,北京市地税局局长表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至1600元后,北京正考虑逐步对通讯补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以前免税的收入进行清理,逐步对其征收个人所得税。(1月18日《京华时报》)

  孙立忠(编辑):“公民的基本生活费用不征税”,这是个税征收的出发点,也是各国的通例。“提高个税起征点后,每年影响北京的税收将近14个亿”,想必是考虑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动机。我觉得作为现代法治政府,应首先考虑到对公众的基本生活福利予以保障,而不是一味地考虑少征税会影响多少财政收入。

  余丰慧(职员):个人所得的免税额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时,究竟1600元起征点是高是低?本身就有很大争议。但从民意来看,认为偏低的占绝大部分。如此,把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税前剔除项目纳入征税范畴,在心理上,等于相对降低了1600元起征点的标准。

  王毅(媒体从业者):前一段媒体纷纷报道,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突破14万亿元,但绝大多数人却并不敢进行消费。原因何在?就是因为我们国家虽然建立了相关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一系列社会保障体系,但面对教育费、养老费、购房装修等“新三座大山”以及其他相关的不确定威胁,老百姓是有钱不敢花。在如是背景下,再以提高起征点导致城市税收减少的名义征收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福利待遇的个税,名不正言不顺,并且征收的时机也非常不恰当。

  梁发芾(市民):如此做法,有啥依据?人大常委会修改法律,提高起征点,本来就是在经济发展,物价上涨,人们基本生活支出大幅提高等等因素面前,通过提高扣除额,减轻人们的税负,使税负更为公平合理。如果政府又要通过向人们的公积金等进行税收挖潜,那么,通过修改法律,纳税人得到的权利,必然丧失。

  马龙生(职员):在政府暂时没有条件解决公共福利之“公共性”的情况下,向那些高标准的住房公积金征收个人所得税,我认为有其合理的一面,尽管这个群体未必有多大。

  毛飞(学者):对“三险一金”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个消息的刺激性实在太大了。尽管骂声一片,但在我看来,若政府真的对“三险一金”开征个人所得税,对公众福利的实际影响并不大。无论是考虑税基还是可能的税率,每个公众实际需要缴纳的税款都很有限。但为了维护公众的权益和社会公正,“少征税”或“捏硬柿子”有时候才是政府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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