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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皮儿”不冻人,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9:12 沈阳今报

  辽宁省公安厅这回动“真格”的了!17日上午,省厅派出30余名警务督察分赴北站、北行、五爱街、太原街和中街等繁华地段,当街对非法着警用棉服者“扒皮儿”。(1月18日《沈阳今报》)

  警服是警务人员的工作制服,是身份的识别和标志,法律明文禁止非警务人员穿用。而不说有明文规定不许乱穿,咱们简单一寻思,也能想明白警服是绝对不可以乱穿的理的
。比方,当你需要警察保护时,跑了半天找到的却是一位“假警察”,你说这耽误不耽误事?但一段时间以来,群众乱穿警服似乎成了一种流行,不然也就不会出现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公安机关将严厉处理那些穿假警服的人,同时也要实施“扒警服”这一非常措施了。

  但怎么扒?直接扒下来肯定也是有理有据,但大冷的天扒人家的棉服,这也有些说不过去吧?群众穿警服又不都是恶意的。所以,“扒皮儿”应该是最佳办法了———尤其是先说服教育,然后“扒皮”。

  而他们完全可以不费这些事,见到一个扒一个也是符合有关规定的,而一些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的生硬和教条也是一点也不少见吧?但在达到执法目的的同时,就不能多为对方想一想吗?谁的警服是自己制作的,不是买的就是单位发的吧?那么,这种对警服生产管理不严的责任也应该由群众来负不成?而通过教育和“扒皮儿”这种方式来执法,是不是既达到了执法目的又没有对群众造成伤害?而如果我们的执法部门都能够这样执法的话,情况会怎样?(杨凤霞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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