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长为父母修建活人墓 借拆迁索补偿(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9:18 国际在线 | |||||||||||
活人墓搬迁后还没来得及建好。 国际在线消息:父母都还健在,身为政府公务人员的儿子就为他们建起了坟墓,还借迁坟之机向他人索要5万元“补偿”。记者昨天从奉节县纪委、监察局获悉,该县原国税局
去年12月,奉节67岁老人黎阳海等向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市国税局反映:2003年底,他们发现父亲的坟头旁多出了两座相连的活人墓,后来才知道,是县国税局干部李应祥为其健在的父母所修。 黎阳海等认为,这影响了自己父母的坟墓,多次托人找李应祥协商,请其将活人墓迁走。2005年8月,双方达成“协议”,由黎家“补偿”李家5万元,李家择期迁坟。 黎家人随后交给李应祥5万元。但在组织民工迁移活人墓时,两家人又发生了纠纷,黎家转而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奉节县纪委、监察局和市国税局对此进行调查。县纪委、监察局负责人昨天表示,李应祥不但为父母修建活人墓,还作为家族代表,向要求其将墓迁走的黎阳海等索要5万元“补偿”,而其建坟实际上只花了几千元。 据悉,在县纪委、监察局的要求下,李应祥已将5万元交至县国税局纪检组。县纪委人士称,李应祥随后被调离稽查局,免去了行政职务。 来源:重庆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