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到六月三十日前减免禽类饲养加工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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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9:22 黑龙江日报 | |||||||||
宪武 记者 马云霄 本报讯为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对我国家禽业造成的影响,扶持家禽业发展,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下文,决定从现在起至6月30日止,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这些政策包括:对通过公路、铁路、水路运输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公路货运附加费、铁路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全额免收防洪保安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免收公路货运附加费的禽类及其产品要有地、市交通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免征手续。出口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疫检验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的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车辆通行费分别减免20%%至50%%。同时,明确规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取消各种乱收费项目,防止在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期间向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收取消毒费、扑杀费,坚决纠正违规收取免疫费、检疫费,重复检疫、重复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