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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儿童福利院聘用员工拿上了财政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9:23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从2005年10月份起,西宁市儿童福利院的52名聘用人员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协调下,他们终于拿到了780元的月平均工资。

  2003年,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和妇女儿童专门小组全体成员到西宁市儿童福利院慰问时了解到,该院自1998年建立以来,收养儿童由建院初期的28名增至97名,其中90%以上患有脑瘫等多种疾病,需要24小时一对一护理,为照顾好这些儿童,福利院在只有13名在编
职工、护理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聘用了36名员工,但聘用人员月工资不到300元,更谈不上年度奖金、医疗和养老保险,这与他们特殊的繁重的工作极不相符,导致了员工不安心、队伍不稳定,影响了儿童护理工作和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

  这一情况引起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领导的高度重视,通过“省人大代表直通车”等方式提出书面建议,并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协商、督促,西宁市政府最终决定,从2005年10月起,西宁市儿童福利院现有的52名聘用人员在目前人均月工资640元的基础上增加到1000元的标准,并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这样,他们的月工资在不计纳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220元的情况下,平均可达780元。(作者 李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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