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拟全面征个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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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9:54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建芳)如今,沈城二手房交易尚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1月17日透露,2006年房产交易税收要进一步加强征管,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当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2006年1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税务机关对个人二手住房交易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不是一项新的税收政策,而是早有税法的明确规定,
记者从沈阳市房产交易中心获悉,目前沈城二手房交易尚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辽宁省个税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全国各地均没有对二手房交易开征个人所得税,但若征收也是按法规执行。 辽宁省地税部门准备研究制定相关细则,2006年初有望出台,对二手房交易征收个税加强规范管理。目前实施的二手房交易个税优惠政策是: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