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给农村集体资金加“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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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10:08 河北日报 | |||||||||
2300多万元资金实行委托账户管理,信访案件比此前下降95%以上 本报讯(记者史文通通讯员傅春秘)“这下村集体的钱有安全锁啦!”青龙满族自治县396个行政村的集体财务分别委托乡镇和金融部门实行专户管理后,村民们感到很放心。 以往,由于难以监管,一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混乱,个别村干部乘机挥霍挪用或中
根据协议,此后各村在所属乡镇开设一个基本账户,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所发生的一切货币收支业务,都要通过信用社存款账户进行结算,且必须由村报账员经办,并开具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收据或“一事一议”专用收据,现金支出必须做到村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和乡镇农经站长章“三章”齐全。 据介绍,全县由信用社统一管理的农村集体资金达2300多万元。实行账户管理后,该县因农村集体财务问题引发的信访案件比此前下降了95%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