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635万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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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10:31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第一中院18日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原主席胡楚寿无期徒刑。 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查明,1996年至2003年间,被告人胡楚寿利用其担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等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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