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行原副行长被判无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11:0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 北京市第一中院18日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原主席胡楚寿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胡楚寿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胡楚寿的落马,是缘于2002年的审计风暴,审计署公布的2002年审计报告中揭露农发行8.1亿元资金涉嫌被挪用。
北京市第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查明,1996年至2003年间,被告人胡楚寿利用其担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等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其子胡刚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635万余元。法院认为,鉴于胡楚寿能主动坦白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且大部分赃款于案发前退还,其余赃款也已被追缴,对其可依法从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