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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职工盗窃 环保局干部收赃 盗窃团伙“按需”下手盗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11:1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阜阳讯身为管理交通的人员竟然干起盗窃车辆的犯罪行为,负责环保执法的干部也敢违法收购赃车,这起集盗窃、销赃、收赃为一体的犯罪团伙案,近日受到法律制裁。

  经查,专门从事盗窃的杨加章,现年33岁,原系阜阳市颍州区交通局职工;而收购赃车的张颍辉,现年31岁,原为临泉县环保局执法大队干部;团伙另外3人储继坤、储继刚和倪士伟专门联系销售赃车。

  2005年1月14日,公安机关在侦查储继刚盗窃案时,经储继刚检举,继而破获了这起团伙犯罪案。阜阳中级人民法院经对该案公开审理,认定被告人杨加章实施盗窃5起,盗车价值人民币27.8万元。杨加章在实施系列盗车犯罪过程中,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即多系因有“朋友”要车而去“按需”下手盗车。2004年11月份,储继刚打电话联系储继坤,告诉他有“朋友”想买一辆“小路”(即来历不明)的桑塔纳车。储继坤随后即与杨加章联系。杨得此信息后,即到蚌埠火车站附近,偷来一辆黑色2000型桑塔纳轿车,将该车发动机和车架号码锉掉后,经储继坤、储继刚介绍,张颍辉将该车以2.8万元低价收买。案发后经评估,该车价值7.2万元。

  阜阳中院近日对该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杨加章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销售赃物罪,分别判处倪士伟有期徒刑2年、处罚金4万元,储继坤、储继刚有期徒刑各1年六个月、各处罚金3万元;以收购赃物罪,判处张颍辉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3万元。

  (石中原 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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