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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难治理:不减少何以增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11:12 南方周末

  帖主:周其仁 跟帖数:5

  万科经济人俱乐部 ——www.vankeweekly.com

  现在看似“低成本”就可获得的采矿权,实际上很昂贵。因为矿产资源虽在法律上属于全民,实际上却由行政部门和 官员控制。在采矿权有极高市值,然而并没有公开竞价来
获得它的体制条件下,人们就暗中出价,收买权力部门和官员,这就 是“官煤勾结”的由来。而且,为了保护非法得到的采矿权,矿主还要支付更为庞大的维持费用。无论在会计上怎样处理,为 获得和保护采矿权的开支总是居于企业开支的优先地位。因此,当国家安全监管当局提出要增加矿业的安全成本、保险成本和 资源代价的时候,这些成本企业还加得进去吗?如果强制把成本加高到无利可图的水平,民间开矿的投资意愿下落,这或许是 监管者期待的部门立场,但不是国民经济的立场。要在经济不受重大损失的条件下加大矿业的安全投入,只有一个办法,就是 根本改变开矿权配置的行政垄断,把“官煤勾结”的开销转为煤矿的安全成本。不可能有什么“帕累托改善”——不损害任何 一人的利益而至少提高一个人的福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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