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江西法院检察院不再招商引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12:49 江南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近年来,一些地方为实现招商引资目标,甚至向法院、检察院下达招商任务。为此,江西省委近日下发文 件,要求各级党委坚决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防止和排除各种形式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不组织 法院、检察院参加行政执法、行风评议等活动,不要求法院、检察院从事招商引资、经济创收等经营性活动。

  在《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中,江西省委还要求,任
何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维护法制 的尊严和统一,不得出于地方、部门和个人利益干预法院、检察院正常的执法活动。各级人大要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坚持集体监督原则,防止以个人名义干预司法活动。各级行政机关要树立诉讼平等的观念,依法参与诉讼活动,自觉履行生效 裁判。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