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院检察院不再招商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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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12:49 江南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近年来,一些地方为实现招商引资目标,甚至向法院、检察院下达招商任务。为此,江西省委近日下发文 件,要求各级党委坚决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防止和排除各种形式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不组织 法院、检察院参加行政执法、行风评议等活动,不要求法院、检察院从事招商引资、经济创收等经营性活动。 在《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中,江西省委还要求,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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