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充气站改装气瓶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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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14:4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广东质监部门检查全省瓶装石油气站 本报讯记者马勇、实习生郭尼迪尔报道:昨天,广东省质监局组织三个执法行动组,分赴全省各地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点)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中未发现短斤缺两现象,但有充装站改装气瓶。
检查组一行首先到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的佛山燃气有限公司扶西充气站进行检查。检查人员从生产线上随机抽取了10瓶石油气进行计量检查,结果显示,10个样本全部达标合格,“一个16.5斤的标准空瓶,充装的石油气应为14.5斤,而允许的误差范围是0.5斤。”一位检查人员告诉记者。从抽查表上记者看到10个样本充气重量最小为14.25斤,最大为14.62斤,全部符合国家标准。 随后,检查组来到佛山市禅海燃气有限公司沙堤气站。检查人员进入气站后发现,该站有82个非法改装的50公斤液化石油气瓶。记者看到,这些50公斤石油气瓶上都留有擅自焊接过护罩的痕迹。省质监局的潘科长对记者说:“按照《气瓶安全监督规定》,液化石油气瓶一经生产后任何人就不得擅自改装或翻新。” 在现场,省质监部门当即对该充气站发出《监察指令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82个不合格气瓶,并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有关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潘科长说:“这是我们第一次发现这种情况,下一步我们的检查工作重点将是在全省范围内检查50公斤液化石油气瓶是否存在类似情况。”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