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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黑社会性质组织遏制打击一直未放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15:2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19日电(记者孟娜颜昊)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19日说,中国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遏制、打击一直没有放松。中国1997年就在刑法里设立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表明了中国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对于这种犯罪社会危害性的认识。

  但他表示,黑社会性质组织和黑社会是不同的。他说:“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和黑社会相同性质的组织,但是有量的差异。黑社会性质组织不是一般的流氓团伙,但与黑社会还
有一段距离,是不典型的黑社会组织。”黑社会犯罪在新中国1949年成立之前有过,新中国成立以后经过严厉打击,在50至70年代基本绝迹。

  武和平说,对外开放之后,境外的黑社会势力开始渗透到中国境内,同时因为各种因素,整个国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由于犯罪的客体增多等因素,80年代中后期出现了流氓恶势力逐渐演化成黑社会性质组织这样的犯罪现象。

  黑社会性质组织比一般的刑事犯罪带有组织性和经济扩张性,而且能够渗入到社会政治领域,影响一个地区的社会治安形势,对一个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群众的安全形成非法控制。

  对这样一种犯罪,公安机关早在80年代就采取了“打早防小,露头就打”的方针。90年代,相继侦破了一大批黑社会性质组织。

  他说,“打黑除恶”是长期复杂的任务,公安机关和其他司法部门要在各地政府配合下对这类犯罪坚决打击,当然也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配合支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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