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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获通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15:29 金羊网-羊城晚报

  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闭幕

  本报讯 记者崔朝阳、通讯员任宣报道:《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昨天下午经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16日至18日举行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
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作出调整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还批准了《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等。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作了重要讲话。她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要保证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罢免经过党组织考察不合格的干部。她强调,要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主要采取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进行专项工作评议等形式,把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起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启权、佀志广、李兰芳、李近维、汤维英、王宁生、黄伟鸿、陈坚,秘书长林惠俗出席会议。副省长游宁丰、李容根,省高院院长吕伯涛、省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先后列席会议。

  另讯广东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06年2月22日在广州召开。大会接受100名公民旁听。

  凡年满18周岁、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广东省公民,祖籍广东省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均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今年1月20日、23日,向大会筹备处委托的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等单位提出旁听申请。报名者每人须提交2张近期同底小一寸彩色免冠照。

  (朝阳 任宣)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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