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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社区借义诊卖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15:51 北京晚报

  市药监局与市工商局、市卫生局联合发布公告,首次明令严禁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以进社区宣传、义诊、免费体检、健康讲座等形式在社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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