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法治在线》:办案能手周兰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19:08 央视《法治在线》 | |||||||||
【导视】: “调解是有利于当事人化解矛盾。我们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案件可以说是结束了,但是事情并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 【演播室】:民事审判庭从事的大部分是一些家长里短的调解工作,听起来似乎不是法官的主业,但是安徽省淮南市田东法庭的法官周兰芳知道,这些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却每件都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
【法官档案】周兰芳 41岁 从业20年来先后被授予“办案能手”、“优秀人民调解员”, 主持工作的田东法庭2005年荣获“中国十佳人民法庭”、“全国优秀人民法庭”称号。 【解说】这天上午田东法庭要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虽然在此之前,经过主审法官的多次调解,双方已经表示出愿意和好的意向,但是否真的能调解成功,审判长周兰芳还是有些担心。开庭后,让周兰芳担心的事果然发生了:离婚当事人女方不愿接受调解。原来是女方发现男方提前转移了财产,而导致女方对他失去了信任。经过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双方仍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但审判长周兰芳并没有放弃,她宣布暂时休庭,决定以进一步调解的方式来解决两人之间的问题。 【同期】安徽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田东法庭庭长 周兰芳 “调解是有利于当事人化解矛盾。我们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案件可以说是结束了,但是事情并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 【解说】刚刚从庭审现场出来,周兰芳又接待了一位要求调解的当事人。来访的当事人余师傅是个出租车司机,受雇于被告王某。2005年6月27日,在长途汽车站揽客时,他被一群来路不明的歹徒砍伤,歹徒行凶后逃之夭夭。手臂受伤使得本来生活就不富裕的余师傅不但无法继续工作,而且治疗费用更加重了他的负担。余师傅只好向雇主王某提出了赔偿要求。 【同期】余师傅: “当时的时候他是不愿意赔偿的,因为他始终认为这个事情不关他的事情。” 【同期】安徽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田东法庭庭长 周兰芳 “雇主就认为:砍伤你的人又不是我。你给我拉客,我付你工资,我为什么要承担这个责任呢?所以他就不愿意。” 【解说】余师傅在咨询律师后了解到,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于是余师傅就把雇主王某告上了法庭。周兰芳在了解了案情后发现,如果单纯下判决,被告心里不服,势必影响到案件的执行效果,于是周兰芳便先后七次找到王某做工作,并明确地告知他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同期】周兰芳 “我们反复做工作,最后促使双方当事人,拿着现金到我们庭来进行和解。” 【现场同期】好 按个手印 日期有没有写 日期 落款都写上 谢谢你 周庭长 你操心了 不客气 好 那就这样 好 再见 慢走 【解说】通过周兰芳耐心细致的庭外调解,双方不仅不伤和气地顺利解决了问题,而且彼此间仍然保持着朋友关系。 【法官感言】开庭的时候,我们法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老百姓的注视之下,所以不允许我们懈怠。” 相关专题:法治在线节目实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