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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竞标应提留工资保证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21:27 新华网

  新华网兰州1月19日电(王茗)“建设部门应在工程承包、竞标工作中,将提留足够数量的进城务工人员工资保证金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严格执行。”甘肃省人大代表赵逵夫在出席甘肃省“两会”时,提交了《严格工程承包竞标制度 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按时发放的建议》。

  针对近年来一些单位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问题,赵逵夫建议,在工程承包、竞
标工作中,要考虑提留足够数量的工资保证金,并由建设部门严格执行,劳动监察部门进行监督。为此,甘肃省建设厅应当制定出有关规定,以便具体实施。

  赵逵夫提出,劳动保障部门应设专门机构负责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保障问题,建设厅应及时就新上大项目与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沟通,以便从劳动保障角度进行监督。工会应根据形势发展,设立专门负责进城务工人员工作的部门,制定有关制度,主动同有关方面进行交涉,以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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