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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法律援助基金首批100万元资金到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0:22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廖卫华) 每到年关,全国都有很多农民工因拿不到工资而难以回家。今后,此种状况将通过律师的法律援助得到改善。昨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基金”。首批100万元资金昨日已经到位,专门用于支持律师为农民工讨薪、工伤事故等提供法律援助。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贾午光昨日称,去年,全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3665件
,受援人总数达到433965人,律师是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主体。在昨日的签约现场,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长张秀夫向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转赠首期经费20万元,支持北京律师参与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据相关资料显示,近5年来,全国城市农民工数量以每年300万的速度递增,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已超过1.4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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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可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本报讯(记者廖卫华)昨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贾午光透露,法律援助工作“

十一五”发展纲要已确定,我国将制定《法律援助法》,明确法律援助对象标准、范围、机构组织、经费和制度保障,制定与之相配套的法规规章制度体系等,形成以《法律援助法》为核心的管理和实施的规范体系。

  此外,按照纲要要求,公民可以借助公共交通工具2小时内到达法律援助机构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放宽。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将在《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之外的法律援助补充范围,合理上调经济困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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