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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原国土局长昨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1:1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 昨天上午,和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陈继江涉嫌受贿61万余元、72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春节前大肆“收礼”

  出生于1951年的陈继江,被捕前系和县国土资源局局长,2005年6月17日被逮捕。

  在昨天的庭审中,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继江自2001年底到2004年底,利用其担任和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17人24个单位95次所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19631元。

  在检察机关指控的40项涉嫌受贿的材料中,很大一部分都发生在“春节前的一天”。和县某

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赵某为办理采矿许可证和房地产开发等事宜,2004年春节前一天,给陈继江送了5000元。后赵又以拜年为由,先后两次送给陈1万元。

  此外,当地一些乡镇也抓住过年这个时机向陈继江“进贡”。和县某乡镇为了多拿造地补偿款等能得到陈的关照,在2003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党委书记和乡长一道以拜年的名义送给陈1万元。

  生病不忘敛财

  据检察机关指控,在陈继江生病住院期间,不少人为了能得到他的关照、帮助,纷纷以探望为由送给陈钱物。

  和县某采石有限责任公司胡某为了购买、置换矿山,尽快领取采矿许可证,2004年7月中旬的一天,在得知陈继江在上海住院开刀的情况下,为其送去2000元;同年8月中旬一天,胡某得知陈继江手术后在家休养,便与合伙人送给陈1万元。

  希望得到治病机会

  在昨天的庭审中,陈继江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大部分不持异议。但陈继江的辩护律师认为,陈继江在司法机关尚未掌握其犯罪事实的情况下,能如实主动地交代,按照法律有关规定是自首表现,依法应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此,公诉机关认为,陈继江是在省纪委找其谈话双规后才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的,不算是自首表现,只能算悔罪态度较好。

  在庭审最后的法庭陈述阶段,陈继江缓慢地从衣兜里拿出自己事先写好的陈述词。在陈述中,陈继江表示,他作为一名受党培养多年的干部,由于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最终堕落为一名可耻的腐败分子,不仅给党和国家抹了黑,也给家人带来不可挽回的影响。最后他请求法庭看在他曾经为党工作多年的份上,宣判后能让他继续治病。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述海 本报记者

  金学永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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