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代表的思维有点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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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1:1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人大代表有权通过合法渠道提任何建议,至于建议的内容是否合法、合理、合乎现代社会的主流价值观,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但是,人大代表提建议前,一定要做一点扎实的调查研究,一定要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一定要进行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但耿代表在这三个方面,似乎做得很不到位。 耿素玲说:“我只是在理念上提出这个建议,供政府决策参考……”可见该代表提
至于耿的建议是否合乎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财政部有关机构人士和北京市地税部门有关负责人则给予了明确的否定。那么,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地方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的组成人员,耿素玲在提建议前,为什么不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呢?这就让人有理由质疑耿代表的法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了。 耿素玲还说:“北京本来就不是谁想来就来的,你说美国的哈佛大学,谁想进就进吗?”这都是哪跟哪啊?还说:“我们现在说平等,说以人为本,但来北京定居是需要门槛的……”但“门槛”又是什么呢?“来北京,当然得有个素质要求,不是谁买得起房,谁就可以做北京人。” 这就让我更加糊涂了。按耿代表的语意之一,门槛就是高素质;但是按她的语意之二,门槛又变成买得起房了。那么请问耿代表,您的意思是不是说,买得起北京加了税的房子之人就一定是高素质之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