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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承租适用个税新起征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1:34 现代快报

  快报讯(通讯员树华鲍平祥云见习记者唐宏梅)近日,记者接连接到一些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电话,询问承包承租经营个税费用如何扣除。为此,记者走访了南京地税征收税务分局。据介绍,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600元同样适用于承包承租经营者。

  据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南京市承包承租经营者个税费用的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适用税率也区别于个人薪金所得的税率,其税率幅度为5%-35%。2006年按照新的
费用减除标准,承包、承租者的纳税负担相应减轻。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指按月减除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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