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承租适用个税新起征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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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1:34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通讯员树华鲍平祥云见习记者唐宏梅)近日,记者接连接到一些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电话,询问承包承租经营个税费用如何扣除。为此,记者走访了南京地税征收税务分局。据介绍,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600元同样适用于承包承租经营者。 据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南京市承包承租经营者个税费用的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适用税率也区别于个人薪金所得的税率,其税率幅度为5%-35%。2006年按照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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