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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出台政策特困群体看病实行“三免二十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1:38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杨益) 特困群众看不起病,一直是政府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日前长春市卫生局出台新举措,在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各类医院要对困难群众实施“三免、二十减”,从而在全省率先实施困难群众就医优惠。

  从1月12日起,在长春市居住的城镇低保户、特困职工、残疾人,凭低保优惠证、特困证、残疾人证到长春市各直属医疗单位,各县(市)区的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就医即
可免收门诊挂号费、院内会诊费、住院诊察费。另外以上人员各项检查费用,包括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心电、B超、胸透、X光片、肝功、两对半、血糖、血脂、肾功、甲功、血沉、抗“O”、类风湿因子、心肌酶、凝血4项、血离子检查等19项检查费将减免20%,普通床位费减免50%。据介绍,按此优惠,病人住院一次,至少省几百元。(新闻编辑:曲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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