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职业介绍补贴与免费服务绩效挂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1:45 三秦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记者19日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综合配套文件已由劳动保障部牵头起草完毕。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文件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管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程序、职业培训补贴方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度

  综合配套文件要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实行职业介绍补贴与免费服务绩效挂钩的管理制度,对开展免费就业服务的对象规模、服务项目、质量和效果,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对完成任务情况进行定期考核,根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免费服务的绩效拨付资金。

  对各类职业中介机构按规定提供免费服务的,按其实际介绍就业成功人数,凭相关证明材料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程序

  具体程序如下:一是由灵活就业人员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申报就业并提出申请;二是由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出具灵活就业证明,并代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补贴;三是经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审核、复核后,补贴资金直接支付本人。

  该《通知》中的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还包括在国有企业混岗工作的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和特别困难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关闭或依法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各地还可扩大到厂办大集体企业的失业人员。

  职业培训补贴方式

  职业培训补贴一般由参加培训人员凭相关证明和收费票据,向培训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补贴。对生活确有困难、无力垫付补贴范围内培训费的,由定点机构采取帮扶措施。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探索培训券等补贴方式。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