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工商局执法检查副大队长受贿数十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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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1:45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 昨日,原北京市工商局执法检查大队副大队长王卫在海淀法院受审。王卫被指控受贿数十万元后,利用职权,使一家虚假注册资金2000多万元的投资公司,“合法”地获得了法人资格。 王卫被检方指控的罪名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
检方指控,2004年初,王卫在工作中发现华港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2000多万元注册资金系他人垫资,遂决定进行调查。后垫资人找到平谷工商分局执法队副队长马云,由马云出面分多次将数十万元贿赂款交给王卫。收到贿赂款后,王卫仅按照“无照经营”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就将2000多万元注册资金解冻,核准该公司成立,使其“合法”地取得了法人资格。 庭审中,王卫坚决否认受贿,也认为自己并没有滥用职权。 公诉人宣读了王卫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其中显示王卫部分承认了所指控的犯罪事实。 公诉人还宣读了马云的十份证言,来证实王卫受贿,但王卫却称马云的证言都是胡说八道。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