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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的出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1:57 京华时报

  背景

  出逃“奔的”司机取回押金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杭州6名“奔的”司机集体“出逃”事件,最终以出租车公司作出让步而告终。据《东方早报》报道,双方经过谈判后,杭州大众出租车公司已向“出逃”
司机陆续返还了8万元押金,并与他们解除了劳动合同,司机的违约金也从合同规定的4万元减为5000元。

  直评

  豪华的士不能当饭吃

  当初杭州市的“奔的”上岗时,是件不大不小的新闻。本人写了篇《让市场决定用什么样的出租车》的文章,我预料到这种违背市场规律而由主管部门一厢情愿的行为,有可能陷入尴尬境地。不到两年这个判断成了现实。本人并非是学问高深术有专攻的经济学家或城市管理学家,只是凭着一个普通人的常识来预言。

  一个城市采用何种出租车,在保证安全、环保的前提下,最需要考虑的是用哪一种类型的车,能达到利润最大化,并且各方面的利益能达到一种基本的平衡。对出租车而言,需要考虑的是乘客、出租司机、公司、城市管理者四方面,这四个方面中,乘客和出租司机的利益应当摆在前面而不是相反。这倒不是仅用“为人民服务”的政治性理由能解释的,而是由市场规律决定的。如果乘客不买账,出租司机觉得吃亏,城市管理者采用再豪华的出租车也没用。

  奔驰车做出租汽车,最大的效益恐怕只是刚开始吸引了众多眼球而已,这张“城市名片”一采用,难道城市的管理水平也立马上一台阶?老百姓不关心这个,他们更关心的是何种出租车更舒适方便、经济实惠;出租司机也不会关心这个,他们关心的是自己最后的收入。很显然,奔驰这类豪华车当出租车,如果价格和其他出租车在价位上有区别,那么有多少人愿意多掏钱来过过坐奔驰的瘾?

  因为奔驰车购买、日常维护的费用远高于其他车,如果价位一视同仁,那么用这种车收回成本的周期更长,经营的风险更大。一位出租司机抱怨:原来有关部门许诺开“奔的”相对其他车辆,有停车泊位等方面的特权。先不说此种承诺有违反市场公平竞争的嫌疑,即使有关部门真给了“奔的”司机这种特权,恐怕也很难在管理中兑现,让每一个交警、停车场管理人员都认可这种特权是不可能的,这样做就意味着歧视了别的车,很有可能给管理者自己惹麻烦。

  如此分析,“奔的”和别的出租车竞争,不但没有优势反而处于劣势,出租车公司要保证自己的利益不缩水,只能将风险和压力转嫁给出租司机,而出租司机想再转嫁给乘客就不那么容易了,乘客完全可以用脚投票。

  豪华的士对城市管理者来说,也许是一张给自己面子添彩的“名片”,可对出租司机来说,并不能当饭吃。当这些豪华的士给他们带来的不是收入的增加,而是无穷无尽的烦恼,7位河南籍“奔的”司机一怒开车回家的“冒失”行为,则是可以理解的事。这几个“奔的”司机的“冒失”,但愿能给城市管理者某种启示。

  摘编自《南方都市报》1月18日文/十年砍柴

  求是

  还有多少问题要通过非正常方式解决

  对于这起出租车司机集体“出逃”事件,社会舆论似乎更倾向于站在“奔的”司机一边,这不仅因为相对于出租车公司,“奔的”司机处于弱势地位,容易引起人们的同情,更因为人们对于杭州推出奔驰出租车借此提升城市形象的做法,之前就颇有微辞。在这场与出租车公司的博弈中,“奔的”司机取得了胜利。很多人也许为此感到高兴,而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6名“奔的”司机驾车“出逃”,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姑且不论,但这至少是一种极端的、非正常的方式。他们寄希望以这种极端方式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并借此迫使出租车公司作出让步———我没有指责这6名“奔的”司机的意思,我知道,在采取“出逃”这种极端方式之前,他们曾试图通过正常的途径、以正常的方式解决问题。可是,他们的要求始终得不到满足,他们被逼无奈采取“出逃”这种非正常方式解决问题。正常方式解决不了问题,非要通过非正常方式才能解决,这显然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其实,我们社会中的很多问题,都是通过正常方式解决难,而通过非正常方式解决易。民工的薪水被拖欠,通过正常途径怎么也讨要不到,很多民工只好爬塔吊、上楼顶;一些城市的出租车司机由于油价上涨赚不到钱,他们通过正常途径向有关部门反映,可有关部门却置若罔闻,司机们只得采取集体“罢运”;一些地方的老百姓对征地拆迁有意见,上访、到法院告状都无济于事,迫不得已使用极端手段……结果,原来解决不了的问题,一下子迎刃而解。

  采取极端的、非正常的方式,把事情闹大,把问题搞严重,这成了很多弱势人群解决问题、维护权益的“灵丹妙药”。“奔的”司机就是通过这种手段,最终取得了胜利。而对于杭州大众出租车公司来说,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对于很多地方的政府部门来说,如果能畅通老百姓正常反映问题的渠道,切实为老百姓着想,重视和解决他们通过正常途径提出的合理要求,人们就不会选择非正常方式,很多影响不好的极端事件就可以避免。

  当一个社会的很多问题通过正常方式解决不了,非要通过极端的、非正常方式才能解决,这个社会的某些方面一定是不正常的。这也许是杭州“奔的”司机集体“出逃”事件最值得我们深思之处。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1月17日文/晏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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