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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两月六次抢劫 大同4劫匪各领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2:45 山西晚报

  本报1月19日讯(记者郭斌)1月17日,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罪犯黄柱光和罗永闯均因抢劫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分别被处罚金5万元,其他两犯分别领刑15年和13年。

  2005年3月1日10时许,黄柱光、罗永闯在大同市工商银行机车厂分理处,尾随提款的郭某至一公交站牌旁,突然将郭拽倒,抢走郭某5万余元现金及手机、存折等物。同年3月
9日10时许,黄柱光、罗永闯和黄勇贤在同一地点抢走白某刚提的1.5万元。之后不到两个月内,3人又伙同黄治光在忻州、祁县等地作案4次,抢得3万多元。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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