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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限外”建议看人大代表的“素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3:12 舜网-济南时报

  孙正龙

  北京市人代会近日收到一份转交的朝阳区区人大代表建议,该建议提出,应对在京居住两年以下的外地人员征收商品房税。建议称,北京的公共设施是北京纳税人的钱建立起来的,非北京人购买北京房产,使用围绕房产的一系列公共设施,应该尽纳税人的义务(1月19日《新京报》)。

  这位代表说,“来北京,当然得有个素质要求”。其实,当人大代表,更有个“素质”要求。

  作为人大代表,对自己代表人民发出的“声音”,应该进行严格的审视。可这位建议者声称自己提出这样的限外措施并没有经过调研,只是“在理念上提出”。这样是不是有些轻率?对于自己没有进行深入调研的课题,没有征求意见、没有进行论证的东西,怎么能交由政府去办理呢?

  人大代表不应只为狭隘的地区意识代言、不能为排外意识代言的,更不能想当然地未经调研就把个人意志当成人民的意愿来提交,而且人大代表对于社会上的观念和声音也要进行甄别后再提出,尤其是在提出建议的时候要用“公正”、“公平”等社会正义的理念来加以衡量。这些都是与代表的素质密切相关的。

  人大代表的“素质”必须与时俱进。作为人大代表,要善于学习,学习“公平”理念;善于倾听,倾听“草根”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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