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最大制贩毒品案主犯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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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3:18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早报讯(王鑫 程兴顺 记者李力)昨(19)日,四川省最大一起走私易制毒化学品和制造毒品案在成都中院宣判:四川威龙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被处罚金300万元;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杨晓书以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决定执行无期徒刑,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威龙公司柳林化工厂原副厂长蒋小平以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04年4月,杨晓书与境外人员勾结,组织公司人员将4吨苯基丙酮进行改装,夹藏在桉叶油中走私到波兰。同时,公安机关查明,威龙公司自2002年以来采取签订虚假合同、伪造凭证记录、变换化学品名称等方式非法贩卖胡椒基甲基酮40多吨、苯基丙酮13吨的违法事实。2004年初,杨晓书安排该公司柳林化工厂大量生产甲喹酮,蒋小平负责技术指导,共生产5吨,并运至广州卖与他人,获款100万元。另外,2004年7月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杨的办公室进行搜查时,从其办公桌抽屉内搜出仿制手枪一支,“六四”式手枪子弹两发。 法院认为,四川威龙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及杨晓书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上述事实和罪名均成立。因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