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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一人大代表建议外地人购房在京未满两年应缴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3:44 重庆晨报

  本报讯据新京报19日消息朝阳区人大代表耿素玲近日向北京市人代会建议提出,应对在京居住两年以下的外地人员征收商品房税,其主旨是:外地人员在北京购买商品房应该缴纳北京地方税。

  不交纳对北京人不公平

  建议称,北京的公共设施是北京纳税人的钱建立起来的,非北京人购买北京房产,使用围绕房产的一系列公共设施,应该尽纳税人的义务。耿素玲认为,外地购房人购买北京房产不交纳北京地方税,除了对北京市居民不公平外,也对多年在北京工作的外地人不公平。18日晚,耿素玲表示,此税的征收对象应主要为外来投资买房者,限制他们买房,有助于稳定北京的房地产发展。

  北京定居需一定门槛

  耿素玲表示,提出这一建议是为了供政府参考,以遏制炒房:“我提出对在京居住两年以下买房者征商品房税,主要有两个目的。一个是减少外地人来北京炒房,二是让北京人享受公平,至于几年为限政府可以做调研。

  耿素玲说:“北京本来就不是谁想来就来的,你说美国的哈佛大学,谁想进就进吗?我们现在说平等,说以人为本,但来北京定居是需要门槛的,不然谁都可以来了。但我这条建议主要还是针对外来人口中投资炒房的人。对于部分投资买房者,就该征税,这正是帮助了穷人。”

  财政部官员认为不现实

  “这种说法不太现实。”18日晚,财政部财政科研所副所长白景明研究员,针对向在京居住两年以下的外地人员征收商品房税一事这样表示。

  他说,国家税政权集中在中央,地方政府无权开征诸如商品房税等新税种;对外地来京不足两年的人员这种特定人群开征税,显然与现行税制不太吻合,因为国家不可能针对某一特定社会现象来设置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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