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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挂牌公示12小偷照片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3:44 重庆晨报

  

商场挂牌公示12小偷照片引争议

  为震慑和防范小偷,武昌鲁巷广场想出一个招数:让被抓获的12名惯偷手捧“小偷招牌”,拍下照片公之于众(如图)。记者18日在鲁广地下超市入口处看到一块不小的“特别提示”招牌,上面公布了12名小偷的照片。照片上,小偷的眼睛被画黑杠,每人双手都捧着一块带有“偷盗”、“小偷”字样的招牌。

  公示牌上同时注明,这些小偷是“正成为广场不受欢迎的人”。前来购物的一位华科大教师说,小偷确实应受警方惩处,不过超市将他们如此公之于众,让其他顾客感觉也不好。该商场一位经理表示,暂不打算取下小偷照片。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陈俊律师认为,在法院判决之前,小偷的人身权利同样受法律保护;超市挂出的小偷图像遮住了眼睛,没有明显侵权,不过这种做法仍值得商榷。楚天都市报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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