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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昨天提醒公路客运单位 春运前啥价现在也得啥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4:31 东方今报

  旅客发现擅自提价的,可打12358举报,市区内检查人员半小时内到

  今报讯 今年春运期间,省、市物价部门关于公路客运价格有一个新规定:在1月14日春运开始前,从A地到B地是多少钱,1月14日以后的春运期间,还是这个价格。即使这个价格比物价部门公布的标准价格低,客运企业也不能提价。

  昨天下午,郑州市物价局物价检查所召开了“春运市场价格提醒会”,把郑州市客运管理处,郑州东、西、南汽车站,交运集团,华豫路务公司等单位召集到一起,转发了省发改委“关于2006年春运期间公路客运价格不上浮的通知”,并对各单位提出明确要求:今年春运期间,未经价格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提高公路客运票价、不能变相涨价。

  物价检查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为了让进城务工人员春节回家时能减少费用,不仅要求运价不涨,而且以前自行降到比物价局规定的标准价格低的单位,在春运的时候,想再涨到标准价格也不行。

  另外,物价部门还要求,各汽车站要实行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要将所有收费项目公示,不得收取公示外的费用。公路客运企业要加强对个体挂靠车辆的管理,防止价外加价、价格欺诈等行为发生。

  物价局物价检查所已经派出检查人员,分布在郑州市各客运站,对春运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如果市民发现有公路客运车辆擅自提价的,可以拨打电话12358举报。郑州市区内,检查人员将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远距离地点,也将尽快赶到。擅自涨价的单位,应及时退还乘客多收费用。态度好、情节轻的,物价部门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将处以多收费用最高5倍的罚款。

  另外,除了长途车,物价部门也对春运期间的

出租车提出要求,郑州市的出租车要执行现行的收费标准、打表收费。不能因客流、天气等原因,擅自提价或不打表提价收费。如果市民发现有这类情况,也应拨打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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