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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找上门 儿子忙拿米掏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5:1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崇州法院昨强制执行9起未尽赡养和抚养义务案件

  又是一年春节,崇州市锦江乡年近八旬的罗子良老人却按照8年来的“惯例”来到当地法院,他要请法官出面,向他的儿子索要一年来微薄的赡养费用。昨日上午,崇州法院对包括罗子良儿子在内的一批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进行了强制执行。

  父子交恶因旧账未了?

  今年1月5日,崇州市大划镇78岁的张光碧老人向崇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自己的赡养费。老人无可奈何地告诉记者:“我儿子张文学还欠我2004年的赡养费没给完呢。”张文学为何不向父亲尽赡养义务呢?昨日上午,记者和崇州法院执行局民警一起,前往其家中。

  面对父亲带来的法警,张文学很快搬出了放在家中的大米,掏出了衣兜里的钱交给父亲。但他同时大声向记者声辩:“并不是我不孝敬老人,而是他(指父亲张光碧)以前对我们并不好。”张文学告诉记者,他9岁时曾因病住院,欠下医院581元医药费,其父一直都没把钱还给医院。直到1983年,医院来他家收钱时,父亲却让他自己还钱。张文学说,父子俩平时里磕绊不断,两人之间的矛盾已经无法调和。

  张文学的儿子小张是成都某大学大四学生,已经放寒假的他昨日目睹了家中发生的一切。面对已经苍老的爷爷和正在老去的父亲,小张的声音哽咽了:“本来都是一家人,现在闹到这样的地步……”话没说完,泪水已悄然落下:“我以后会好好孝敬我的父母,绝不再发生这样的事情。”

  8年赡养全靠法院执行

  下午2时,法官们前往锦江乡罗子良老人家中,为他执行2005年度的赡养费用。罗大爷和他的儿子罗启云自从1997年为了赡养责任闹到法院之后,父子俩就几乎不再来往。法院判决罗启云每年给父亲的赡养费用,每年都要法警上门执行,他才支付给父亲。昨日下午,法警赶到之前,罗启云“碰巧”外出。这次执行未能成功,法官们只好另外安排时间。

  不尽孝道多有矛盾纠纷

  截至昨日晚上7时,12名法官、法警,共对9起未尽赡养和抚养义务的案件强制执行。据法院执行局局长常俊介绍,老人们每年要求的赡养费并不多,被执行的子女也并非真的没有履行能力。主要是由于生活琐事发生纠纷后,父子之间有了矛盾,于是子女赌气不尽赡养义务;再则是现在这一辈老人,大多养育有多个子女,由于分家不均,子女总认为父母厚此薄彼,于是相互推诿,造成老人的赡养没有着落;还有儿媳和公公婆婆之间关系不好,也造成了不少赡养纠纷。“孝敬父母是我们的传统美德,而且,谁又没有老去的时候呢?”常俊感叹说。

  崇法记者李东阳实习生董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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