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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上班受伤 单位不负责赔偿(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6:39 重庆时报

  

酒后上班受伤 单位不负责赔偿(图)

  工作证也算雇用证明

  

酒后上班受伤 单位不负责赔偿(图)

  集体活动受伤算工伤

  

酒后上班受伤 单位不负责赔偿(图)

  发包老板要负连带责任

  

酒后上班受伤 单位不负责赔偿(图)

  职工喝“麻”出事不能算工伤

  时报图形吕文韬制本报讯(记者张力)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受伤算工伤!昨日,重庆市高院发布规范性文件———《关于审理工伤行政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和《关于审理工伤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审理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案件的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据悉,两规范性文件从发布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

  “服务证”也算雇用证明

  没签劳动合同,遇到工伤怎么办?《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只要拿得出“工作证”、“服务证”等身份证件,或者填写了《登记表》、《报名表》,证明用人单位允许或默认了以其名义工作,就算是雇用证明。

  此外,单位在合同期满不表态、试用期满不解聘,甚至只有口头约定并提供了相应劳动条件的,即使不签合同也算“事实劳动关系”。

  喝酒上班受伤自己负责

  《暂行规定》指出,在单位组织集体活动过程中发生与集体活动有关的伤亡事故,伤者均算工伤;职工在上下班的合理路线和合理时间内受伤,也认定为工伤。

  此外,在客运汽车挂靠营运中,如遇驾乘人员因工受伤,若他们没有与挂靠的运输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挂靠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其损失由车老板负责。

  职工喝“麻”了上班出了事故,能算工伤吗?《暂行规定》第13条的明确作出了界定;工作中受酒精影响,产生的后果由劳动者自负。

  发包老板要负连带责任

  民工在个体小老板承包的工程中出了事故,没钱的老板跑了,受伤民工的医疗费谁来承担?《暂行规定》首次明确,企业如果将工程分包给无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体老板,就视为发包方与个体小老板使用的民工存在劳动关系,发包方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同样,如果民工被小老板拖欠了工资,发包老板也要负连带责任。

  第三方侵权可找单位解决

  职工上班途中遇车祸或工作中被天花板砸伤,遭遇这类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该如何索赔?《意见》中指出,当事人既可向肇事者索赔也可向单位请求工伤保险待遇,但只能是二选其一,伤者在诉讼过程中不能得到重复赔偿。

  《意见》明确规定,因肇事者逃逸或确无赔偿能力,伤者未获得赔偿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及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伤者从肇事者那里获得的民事赔偿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及用人单位必须补足差额部分。

  工伤一般无精神赔偿金

  据市高院研究室主任崔子廷介绍,近年来,重庆每年受理的工伤赔偿案件大约1.5万件,其中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约占10%左右,实施责任人赔偿和工伤待遇“两条腿走路”后,将极大地保护因工遭受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在审理工伤赔偿案件时通常不会主张劳动者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崔主任对此解释称,由于法官在判案时主张了残疾补偿金或死亡抚恤金,而这两项赔偿均具有精神抚慰的性质,故不再单独判赔精神损害赔偿金。

  相关案例

  上班改道去救人出车祸难算工伤

  2005年3月22日,合川市供电公司安排职工秦德伦到市内拍摄工作照,下午,他返回单位上班。途中他听到朋友发生车祸,便乘一辆农用车去施救。谁知,车行驶没多久掉下悬崖,所幸被一黄桷树挡住救回一命。

  由于秦参加了劳动保险,且是在上班途中出事,公司就向合川市劳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要求认定秦为工伤。

  但当年10月24日,合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秦的受伤性质属于非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必须是在必经线路和合理时间内,才能认定为工伤,而秦是乘车去帮忙的途中受伤的,回单位上班的目的已经改变,所以不符合工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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