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助学券减免范围更大了 从4项增到6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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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7:0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2006年起,南京近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城乡低保家庭的孩子将享受更多的学费减免优惠。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主管部门再新增投入300万元,“助学券”减免范围将由以往4项增加到6项,而且6项费用全部免除。 据了解,与往年相同,今年也将对享受本市城市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中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并且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含择校学生)发放“助学券”。但今
“助学券”将于本月23日-27日集中发放,全市共设立15个“助学券”办理机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学生,可直接到市教育局领取;其它学校的学生分别到所在区、县教育局领取。届时,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要出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身份证、户口本、小学生素质报告书或初中学生成绩册,并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复印件,便可领到“助学券”了。 (严翠张琳) 各受助类型学生减免金额表(2006年春季) 受助类型一、城市与农村居民低保对象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 年级减免金额(元/生·学期)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社会实践活动费体检费住宿费一年级232.5085.0038.5022.0080.007.00二年级225.5085.0038.5022.0080.00三年级291.00105.0077.0022.0080.007.00四年级284.00105.0077.0022.0080.00五年级291.00105.0077.0022.0080.007.00六年级284.00105.0077.0022.0080.00初中一年级440.00155.00143.0035.00100.007.00初中二年级433.00155.00143.0035.00100.00初中三年级385.00155.0088.0035.00100.007.00 二、城市与农村居民低保对象的子女,现属于孤儿,接受义务教育阶段三、城市与农村居民低保对象的“三残”子女 年纪减免金额(元/生·学期)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社会实践活动费体检费住宿费一年级232.5085.0038.5022.0080.007.00二年级225.5085.0038.5022.0080.00三年级291.00105.0077.0022.0080.007.00四年级284.00105.0077.0022.0080.00五年级291.00105.0077.0022.0080.007.00六年级284.00105.0077.0022.0080.00初中一年级540.00155.00143.0035.00100.007.00100.00初中二年级533.00155.00143.0035.00100.00100.00初中三年级485.00155.0088.0035.00100.007.00100.00 注:小学一、三、五年级和初中一、三年级每学年体检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