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液化气泄漏事故责任人受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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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7:13 南京报业网 | |||||||||
【据新华社西安1月19日电】(记者段博)记者从陕西省安监局获悉,造成陇海铁路中断11小时、直接经济损失达300多万元的杨陵“6·15”液化石油气泄漏重大安全事故的6名责任人近日受到处理。 2005年6月15日,一辆挂靠在西安天力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的液化石油气罐车,从陕西咸阳驶往杨陵盛文液化气站,到达杨陵区时,误经陇海线西农路立交涵洞,因罐车车体超
目前,直接责任人肇事车辆驾驶人李兴华、肇事车辆实际车主兼押运员程桂霞已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西安天力公司对间接责任人、肇事车辆原车主赵德安给予处罚。事故重要管理责任人、西安市雁塔区交通运输管理站、杨凌示范区公安局等单位的有关公职人员分别受到行政处分。杨陵区政府被责成向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写出书面检查。(编辑涵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