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确定职业培训补贴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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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7:30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记者19日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综合配套文件已由劳动保障部牵头起草完毕,文件确定了职业培训补贴方式。 职业培训补贴一般由参加培训人员凭相关证明和收费票据,向培训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补贴。对生活确有困难、无力垫付补贴范围内培训费的,由定点机构采取帮扶措施
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综合配套文件还明确了统筹城乡就业的工作要求。做好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工作,对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免收费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开展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试点工作,重点探索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体系建设、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的长效机制及适合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办法。 据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记者19日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综合配套文件已由劳动保障部牵头起草完毕,文件明确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程序。 具体程序:一是由灵活就业人员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申报就业并提出申请;二是由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出具灵活就业证明,并代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补贴;三是经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审核、复核后,补贴资金直接支付本人。 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还表示,综合配套文件明确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的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还包括在国有企业混岗工作的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和特别困难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关闭或依法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各地还可扩大到厂办大集体企业的失业人员。 这位负责人还透露,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和广东等东部7省市可开展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试点时间暂定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