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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通报四起网络著作侵权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8:14 潇湘晨报

  本报讯网络写作也有著作权吗?如何才能维护著作权人的自身权益?昨日下午,省版权局召开网络著作权行政执法座谈会,就如何维护著作权人自身权益、各部门如何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动,以及目前打击网络侵权行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和探讨,并对各部门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提出了新的要求。会上还通报了我省四起重大网络著作权侵权案的查处情况。

  2005年11月-12月,我省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在公安和电信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成功查处了一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其中包括四起重大侵权案件,分别是:“泰盛网络”侵权案、“华夏影视”网站侵权案、“音乐视听2000”网站侵权案和私设网络游戏服务器案。

  “泰盛网络”主要的侵权事实是,赵某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将Autodesk CAD、Microsoft Office等357种软件复制在网站服务器硬盘中免费提供给上网用户下载,并将软件刻录成光盘以每张25元的价格出售给上网用户,这家网站开办到2005年,赵某通过提供软件下载服务发展收费会员和出售光盘,非法经营额达到3万余元,严重影响了计算机网络软件市场的正常秩序。

  “华夏影视”网站的谢某则是因为其未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在服务器内复制了视频、海报和评论等作品,共计4000多份,其中可供会员在线观看或者下载的影视作品有1000多部,谢某则以吸收会员的名义向网民收取会员费。

  另外两起案件,一是因为“私服外挂”侵犯了

网络游戏著作权,二是因为MP3侵犯音乐著作权。

  这四起案件的共同特点都是“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私自向网民提供服务。

  据介绍,这四起案件都是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典型代表。其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7条所列举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影响了作品商业使用的正常秩序,情节严重,省版权局已经依法给予1万-5万元不等的行政处罚,并没收侵权网站服务器。

  省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省版权局局长刘鸣泰指出,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发生在虚拟空间,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而且涉及地域广、人数多,证据容易灭失,取证比较困难,所以更应该大力打击。

  记者 岳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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