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液化气泄漏事故责任人受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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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8:54 每日新报 | |||||||||
新华社西安 1月 19日电记者从陕西省安监局获悉,造成陇海铁路中断 11小时、直接经济损失达 300多万元的杨陵“ 6· 15”液化石油气泄漏重大安全事故的 6名责任人近日受到处理。 据介绍, 2005年 6月 15日,一辆挂靠在西安天力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的液化石油气罐车,从陕西咸阳驶往杨陵盛文液化气站,到达杨陵区时,因罐车车体超高被卡在涵洞内
西安天力公司对间接责任人、肇事车辆原车主赵德安给予处罚。事故重要管理责任人、西安市雁塔区交通运输管理站、杨凌示范区公安局等公职人员分别受到行政处分。杨陵区政府被责成向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写出书面检查。 2005年 10月 26日发生在合阳境内造成 14人死亡、 15人受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伤亡事故, 15名负有管理责任的公职人员也分别得到行政降级及记过等处分。合阳县人民政府向渭南市人民政府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渭南市人民政府向陕西省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对 2005年 10月 2日由于作业人员违章爆破造成 3死 1伤、直接损失 50万元的陕西省潼关县李家金矿重大伤亡事故,潼关李家金矿被给予行政处罚,潼关中金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被责成向陕西省安全监管局写出书面检查。同时,有关方面建议潼关中金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解除与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的工程分包合同。 13名事故相关责任人分别得到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