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设立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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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9:07 黑龙江日报 | |||||||||
青海省政府近日设立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基金,对2005年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的借款支持和贷款贴息,以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这位负责人介绍,高校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创办、领办科技创新企业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青海省可为其提供6万元的借款支持;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下的,可提供3万元以内的借款支持。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按银行同期最低利息结息。此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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