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力争春节期间不发生特大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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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9:13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公安部日前部署了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保障春节前后公共安全工作,要求春节期间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指出,2005年在预防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公共安全方面,全国出现了治安事故、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全面下降的良好态势。
据了解2005年,全国共举办200人以上的大型群众性活动3.6万多场,发生了1起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88起,与2004年相比,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有较大幅度下降;发生火灾23.6万起,道路交通事故45万起,与2004年相比均有所下降。 刘金国指出,当前发生治安灾害事故的隐患仍然大量存在,公共安全的基础还比较脆弱,春节即将来临,进入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的多发期,维护公共安全工作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 一是春运期间全国道路客运量将达到18.6亿人次,比去年春运增长3%,超载、超员问题很可能出现大的反弹,增加了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几率,道路交通安全面临巨大的压力。 二是冬季气候寒冷,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历来是火灾的多发季节,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三是春节期间大型庆祝活动、商业促销活动增多,公共场所人员密集,稍有不慎,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四是一些地方公共消防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老大难”隐患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整治。 刘金国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开展公共安全检查和整治行动,切实加强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灭火救援、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春节期间确保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顺利;确保不发生大的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确保火灾、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三项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