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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市所有社区都将设立药品回收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0:24 首都之窗

  2006年全市所有社区都将设立药品回收箱,回收处理居民家中的过期药,市药监局还将设立“投诉举报中心”。

  药品召回制度也将随时启动

  2006年全市所有社区都将设立药品回收箱,回收处理居民家中的过期药,市药监局
还将设立“投诉举报中心”,接受有关药品方面的举报和投诉。这是从1月19日召开的2006年北京市药品质量大会上了解到的。

  设立药品投诉举报中心

  针对老百姓家中过期药难以处理,街头回收药品小广告泛滥的现象,2006年全市所有居民社区都将设立药品回收箱,方便群众处理过期药,这项工作在四、五月间开始,将由政府统一出资进行过期药的回收和销毁工作。

  市药监局副局长方来英表示,2006年市药监局将成立“投诉举报中心”,实行投诉举报的“一线对外”,并拟采用特服号码,接待有关药品的市民投诉和举报,监督相关案件的办理和处理结果的及时反馈。

  驻店药师持证上岗

  药店里的驻店药师今后要佩戴醒目胸卡上岗,市药监局局长冯国安表示,2006年将在全市推行药品零售企业药师持证上岗制度,并对药师处方调剂、继续教育等情况进行明文规定。这种胸卡为电子磁卡,含有药师本人的职业信息和信用历史,可通过刷卡方式对药师驻店情况统一管理,防止一个药师在多家药店进行注册。

  不仅是药师,药店里“卖药的”也要通过考试持证才能上岗。2006年全市各区县都要建立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对药品零售企业人员进行上岗考试。目前已完成了考试大纲和题库的编制,春节后将在西城、顺义进行首批人员考试,2006年将完成全部十八个区县的相关工作。

  药品召回制度随时启动

  冯国安介绍,由北京市医药行业协会制定出台的《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将在2年内对全市药品零售商进行综合质量评价,对质量保证体系完善、管理水平较高的零售商授予特定的标识。

  方来英认为,目前在本市范围内还没有国内企业实行过药品召回制度。他表示,有关部门正在拟定政府强制和企业自愿相结合的制度,一旦出现相关药品问题,将很有可能立即启动药品召回制度。(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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