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日常监督为基础■以集中式执法检查为推动■以公众和舆论监督为支持 环境监察强化现场执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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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0:30 中国环境报 | |||||||||
王晓莉 本报讯 郑州市环境监察工作紧紧围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遏制污染反弹”和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等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环境现场监察职责,不断加大现场执法力度,逐步形成了以日常监督为基础,以集中式执法检查为推动,以公众和舆论监督为支持的现场监督执法工作体系。
几年来,郑州市对重点排污企业,实施了“加大检查频次,打破检查时限”的工作机制,全面展开现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据不完全统计,2000~2004年,郑州市共实施现场监督检查9万余人次。其中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5万余人次,全市污染防治设施运转率均在98.0%以上,正常运转达标率为92%以上;建设项目现场监督检查1.2万余人次,限期治理项目现场督察2.5万余人次,参与调查污染事故与污染纠纷200余件,参与信访事件调查500余家。在现场监督检查中,共查处违法排污单位2000余家,其中警告1800余次,处罚200余次,处罚金额达200多万元。 加大对4个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违法行为督察和稽查力度,并不间断进行暗查,采取人员保密、行程保密、暗查的企业保密等方式,累计查处违法排污单位300多家。硬起手腕对华鑫铝业公司等多家违法建设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和关闭措施。 针对燃煤小锅炉严重反弹影响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情况,每年开展两次为期两个月的燃煤小锅炉专项整治活动,市监察支队全力参与,逐家逐台进行核查,对反弹的燃煤小锅炉坚决按标准要求取缔到位,充分营造坚决打击燃煤小锅炉反弹的氛围。几年来,共取缔燃煤小锅炉1100多台。通过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遏制了环境污染反弹,城区大气环境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连续3年达81%以上,出境河流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