痲疯病患赔偿法 日执政党拟修法开放适用台韩病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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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1:25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月20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缠讼已久的台湾汉生病患(痲疯病)官司,经过各方努力终于在19日获得日本执政党重视,日本自民、公民党将在今年6月以前完成立法,初步决定将赔偿每位病患800万日币,折合台币222万,适用对象包括台湾与南韩。 据报道,根据日本“读卖新闻”的报道,日本执政联盟的自民、公民两党19日召开政策会议,针对二次大战期间,在台湾与韩国不人道对待痲疯病患的历史提出赔偿法修正案
这项法案中规定,将赔偿每位病患日币800万圆,折合台币大约是222万元,预计总赔偿金额将达到台币11亿元。 据了解,日本政府2001年通过“汉生病(痲疯病)赔偿法”,给予每位日本被隔离痲疯病患800万到1400万日圆不等的赔偿金。台韩原告认为,此法应该适用于日本殖民期间遭到同样待遇的被殖民国家痲疯病患,分别在2003年和2004年向日本厚生劳动省提出赔偿要求却遭到拒绝。 台湾乐生疗养院的控告官司2005年10月25日获东京地方法院判决胜诉,不过韩国的17名原告被不同法官判败诉。日本厚生劳动省已经针对台湾的告诉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