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工伤先找有钱的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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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2:59 扬子晚报 | |||||||||
重庆讯因第三人侵权遭遇工伤如何索赔?由谁赔?赔多少?这些问题现在都有了明确答案。为最大限度保障受伤职工权益,重庆市高院昨日出台《关于审理工伤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目前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主要包括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等难以预料的伤害。如果劳动者因第三人肇事者侵权受工伤,用人单位已为其办理工伤保险的,伤者可要求肇事
“谁有钱先找谁赔”,重庆市高院研究室主任崔子廷称,伤者可根据对方赔偿能力,决定先以何种途径维权。 与工伤保险金额相比,受伤者所得民事赔偿可多不可少。第三人肇事者赔偿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部分。因肇事者逃逸或其确无赔偿能力而未能获得赔偿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及用人单位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