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打折属于价格欺诈? 珠宝有无原价惹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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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3:46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对于众多消费者来说,南京的珠宝打折是司空见惯,可近日烟台市物价局把该市这一现象定性为价格欺诈,此举在南京珠宝界引起了一片哗然,争论的焦点是珠宝究竟有没有原价。 烟台市对该市珠宝行业检查后发现存在一定的问题。该市物价检查所副所长康金广表示,其一就是标价形式上混乱。比如说对珠宝、翡翠这些商品打出了折价销售。因为珠宝
按照相关规定,虚构原价就属于价格欺诈。如果这样看,那南京不触犯该条规定的珠宝企业可说是凤毛麟角。因而南京的众多珠宝企业都认为,这样给珠宝打折定性有待商榷。南京某珠宝商告诉记者,首先他就不同意珠宝没有原价的概念,就拿钻石来说,他们不是钻石生产商,进货是需要成本的。他们给每件首饰定价时也不是随口报价,想卖多少就卖多少,而是根据成本价格,加上品牌因素、人员成本、店铺费用等核算出来的。这个就是珠宝的价格,如果一段时间后,款式陈旧或是为了市场竞争,将该首饰折价销售,只要不低于成本价,都属于正常,不违规。南京另一位珠宝商也表示,如果按照烟台的这种做法,那翡翠就无法在市场上销售了,以前讲“黄金有价玉无价”,没有价格怎么在市场上销售,打折更是无从谈起了。他也表示,也有一些珠宝商为了吸引顾客,确实是虚构原价,然后1折、2折的销售,但不能因噎废食。 南京的众多珠宝企业反对,不少消费者却持欢迎态度。有消费者认为,珠宝的打折让消费者云里雾里,这家卖1万,那家可能只卖5000元,买价格高的担心挨宰,买价格低的又怕质量不过关。如果相关部门对此硬性规定,该卖多少就卖多少,不要玩花招,可以让他们买得放心。 南京法律界人士认为,实际上打折作为商家的一种营销策略,本也无可厚非,关键是这种打折是真是假,是否合法合理。价格欺诈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的行为”。而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属于价格欺诈行为的一种。对于珠宝经营虚构原价、虚假折价的价格违法事实的认定,主要基于对“原价”的认定,国家相关部门《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规定:“经营者不能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降价前交易票据的,其所标原价为虚构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