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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打折属于价格欺诈? 珠宝有无原价惹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3:46 龙虎网

  【龙虎网讯】对于众多消费者来说,南京的珠宝打折是司空见惯,可近日烟台市物价局把该市这一现象定性为价格欺诈,此举在南京珠宝界引起了一片哗然,争论的焦点是珠宝究竟有没有原价。

  烟台市对该市珠宝行业检查后发现存在一定的问题。该市物价检查所副所长康金广表示,其一就是标价形式上混乱。比如说对珠宝、翡翠这些商品打出了折价销售。因为珠宝
、翡翠属于自然形成的,每一款只有一件,有两件可能形成原价问题,只有一件就没有原价的概念,所以按照规定烟台市所有的珠宝行业珠宝打折的这种销售行为实际是他们虚构的原价,而并不是实际意义上的成交价格。

  按照相关规定,虚构原价就属于价格欺诈。如果这样看,那南京不触犯该条规定的珠宝企业可说是凤毛麟角。因而南京的众多珠宝企业都认为,这样给珠宝打折定性有待商榷。南京某珠宝商告诉记者,首先他就不同意珠宝没有原价的概念,就拿

钻石来说,他们不是钻石生产商,进货是需要成本的。他们给每件首饰定价时也不是随口报价,想卖多少就卖多少,而是根据成本价格,加上品牌因素、人员成本、店铺费用等核算出来的。这个就是珠宝的价格,如果一段时间后,款式陈旧或是为了市场竞争,将该首饰折价销售,只要不低于成本价,都属于正常,不违规。南京另一位珠宝商也表示,如果按照烟台的这种做法,那翡翠就无法在市场上销售了,以前讲“黄金有价玉无价”,没有价格怎么在市场上销售,打折更是无从谈起了。他也表示,也有一些珠宝商为了吸引顾客,确实是虚构原价,然后1折、2折的销售,但不能因噎废食。

  南京的众多珠宝企业反对,不少消费者却持欢迎态度。有消费者认为,珠宝的打折让消费者云里雾里,这家卖1万,那家可能只卖5000元,买价格高的担心挨宰,买价格低的又怕质量不过关。如果相关部门对此硬性规定,该卖多少就卖多少,不要玩花招,可以让他们买得放心。

  南京法律界人士认为,实际上打折作为商家的一种营销策略,本也无可厚非,关键是这种打折是真是假,是否合法合理。价格欺诈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的行为”。而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属于价格欺诈行为的一种。对于珠宝经营虚构原价、虚假折价的价格违法事实的认定,主要基于对“原价”的认定,国家相关部门《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规定:“经营者不能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降价前交易票据的,其所标原价为虚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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