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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人群转变为黑恶势力的社会现象诱因分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4:2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20日电 《瞭望》周刊文章称,有关部门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是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发期,中国政府从2000年开始的打黑除恶工作,目前并没有画上句号,打击黑恶犯罪势力的力度将继续加大。

  文章说,调查时发现,在黑恶势力发展的各个阶段,都存在弱势人群由“弱”转“黑”的现象。社会弱势人群增加,一些矛盾激化,社会扶助与关爱缺失,客观上为黑恶势力
产生与发展提供了土壤。

  社会学家们指出,经济发展的非均衡化与财富分配的非合理化,带来了城乡差别、失业、收入分配差距等问题,使黑恶势力的产生有了社会基础。吉林省公安厅原厅长陈占旭说,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批“两劳”释解人员重返社会,这些“两劳”释解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难以安置,缺乏管理,形成社会治安的高危主体。与此同时,一些没有生活来源的社会边缘人,心理失衡,人际关系紧张,又长期游离于社会之外,失去组织约束,构成了中国当代的“游民”一族。这些人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基础和成员的主要来源。

  在重庆市,曾因非法拘禁被判缓刑的曾令文为报复社会,在缓刑期间组织外来务工农民刘宪强、无业人员李斌为骨干,大批网罗刑释解教人员,最终形成涉黑犯罪团伙。法学专家何秉松说,这些社会最底层群体的共同特点是:离财富及权力最远,贫困、收入低、社会地位低,缺乏谋生技能。因此,这个阶层的成员一般悲观消沉、愤世嫉俗,对现实强烈不满。由于主流社会对这类人员的排斥,犯罪便成为这些人对社会分配不公的一种病态矫正方式。

  文章指出,弱势人群从“弱者”变为“恶者”,不能不让人深思。浙江省委党校教授吴锦良等人认为,当前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不少人都希望找到新的归属感,随之产生了相应的社会组织。在福建、广东沿海一带,不少外来务工人员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从开始“抱团”成立同乡会,慢慢发展成为“外来帮会”,从维护自身利益走向以非法手段帮助他人“摆平”难题。在有的地方,一些外来人员组成的老乡帮会,就出现过帮助企业讨债而采取绑架手段的情况,有的甚至形成了固定的黑恶势力。

  文章分析称,在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一些基层组织相对弱化,社会管理机制薄弱,一些利益关系本应由相关主管部门来管理和调控,可由于这些部门管控不力,一些人转而求助于黑恶势力“摆平”,黑恶势力趁机坐大。比如由于治安控制不力,一些业主雇佣“黑道人物”提供保护;由于执行难,一些债权人雇佣“黑道大哥”为其讨债;由于诉讼难,一些民事、刑事案件当事人往往就请“黑道人物”出面。一些“弱者”,就是这样逐渐蜕变为“恶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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