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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感染艾滋案连审三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6:25 北京晚报

  新华社哈尔滨讯黑龙江省由于输血而无辜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受害者及其亲属共16名原告,将“肇事”医院及其上级单位告上法庭,索赔总额达3000万元。从1月17日至19日,黑龙江省农垦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案件进行了为期3天的审理。

  据了解,2004年10月前后,黑龙江省建设农场相继出现十余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他们中的多数人曾在当地的黑龙江省建设农场职工医院输过血,还有几人则是
这些人的亲属。

  据受害者刘某的家属介绍,刘某于1997年3月因宫外孕到建设农场职工

医院治疗。“医生说需要输血,我的好几个亲属都愿意献血。但医院极力推荐那个‘血鬼’,说刚过完年,他的血好。我想,没有健康证医院不可能让他输血,于是就同意了。后来,输了‘血鬼’800CC。”此后,刘某一直感觉浑身没劲,什么活也不能干,像废人一样。经过检测,刘某感染了
艾滋病
病毒
。而输血给她的“血鬼”夫妇已经双双死亡。

  与刘某一样因输了“血鬼”夫妇的血而不幸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受害者共有19名,其中一名已于2004年10月故去,最小的感染者只有5岁。

  2005年6月,涉及此事的建设农场职工医院的3名相关医务人员因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分别被判处2年、5年和10年有期徒刑,并被处以罚金。2005年,16名受害者(包括已故受害者杨某某家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黑龙江省建设农场职工医院、黑龙江省建设农场连带承担非法采供血致原告感染艾滋病及其他经血传播疾病的各项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总额约3000万元。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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